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9月16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北京市朝陽區平房(地區)鄉;
天津市津南區雙林街,河東區向陽樓街道星河花園,東麗區新立街;
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區;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紅山區、阿拉善盟額濟納旗;
江西省贛州市寧都縣、經開區。
(二)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天津市河西區太湖路街、梅江街;
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南山區西麗街道,羅湖區東門街道、南湖街道;梅州市豐順縣湯坑鎮、埔寨鎮;湛江市雷州市覃鬥鎮、烏石鎮;
河南省鶴壁市濬縣;
吉林省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關區、二道區;
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高新區、嘉祥縣;
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
(三)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翌日起計第7天或之前期間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須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澳門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東莞市沙田鎮福祿沙村。
(四)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遵守第(三)項防疫措施:
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湯南鎮。
(五)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須遵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防疫措施: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林周縣;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蛇口街道、招商街道,龍華區龍華街道,福田區沙頭街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
海南省三亞市海棠區;
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