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凌晨1時起

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13/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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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9月14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

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市台城街道;

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貴陽市烏當區、觀山湖區、修文縣。

(二)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松北區、巴彥縣;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桂園街道、清水河街道,鹽田區海山街道、鹽田街道,龍崗區橫崗街道、阪田街道;

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地區)鄉;

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

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經開區;

天津市津南區雙新街、雙港鎮,北辰區普東街秋怡家園社區、青(廣)源街榮翔園社區;

海南省三亞市育才生態區。

(三)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須遵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防疫措施: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巴青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南山區南山街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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