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9月7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江門市新會區圭峰會城。
(二)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登峰街東至麓景東路、北至麓景西路、西至下塘西路和童心路(麓景路2號和寶漢直街2號除外)、南至恒安路區域(中風險區域除外),東莞市大朗鎮大井頭社區、常平鎮沿常朗路--沿河西三路--環常南路--環常西路圍合區域(除中風險區範圍);
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街道、魚洞街道、蓮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合圍區域;
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
(三)新增對離開以下地點於翌日起計第7天或之前期間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須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澳門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湯南鎮。
(四)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須遵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登峰街東至麓景路,北至麓景路輔路、上塘街、北閘街,西至登峰小學交界,南至象崗街、北約街、平安里、東約直街一巷,東莞市大朗鎮朗東路18號大朗碧桂園;
海南省儋州市市轄區白馬井鎮;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聶拉木縣、崗巴縣,林芝市巴宜區;
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東回舍鎮郜家莊村;
重慶市北碚區蔡家崗街道汪家堡農貿市場。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