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4)日就有媒體關於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罪名刑幅的報道存在明顯錯誤,作出說明。
保安司司長在前(3)日舉行的修法諮詢會上,就市民對罪名刑幅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作出回應時,僅強調初步構思擬新增的罪名刑幅大部分在十年以下徒刑,此乃相對於本澳現行最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幅為十至25 年徒刑而言,並未提及將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所有罪名刑幅一律調整為最高十年。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又指, 事實上,相關修法諮詢文本亦未有建議一律調整現行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罰幅度的任何陳述。
有關當天諮詢會情況,保安當局已於昨日較早時間發出新聞稿以供知悉,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在諮詢期內,續就修法諮詢內容踴躍建言,以利政府進一步完善修法方案。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澄清,黃司長在修法諮詢會上的發言並未調整現行國安法量刑。(新聞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