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於本年8月17日已正式生效,法律優化了各項工程的行政程序,加強對樓宇的維修保養及非法工程的監管,將更好處理澳門的各項工程和樓宇問題。
過去政府對監管非法工程的力度時鬆時緊和標準不一,雖然亦有相關法律進行監管,一直未能有效處理僭建問題。新法加大了力度打擊非法僭建工程,包括停水停電、加大罰款金額等,相信有一定的阻嚇力。隨著新法的生效,法律表明會優先處理新增或翻新個案,其他個案亦有機制跟進。期望當局持續穩定地進行執法,加快行政程序,確保公平執法減少居民爭議。
本澳的非法工程和僭建問題嚴重,為更好地檢討執法成效,建議當局編制和公開完整的網上資料庫,向社會公示現有僭建物數量、跟進個案及立案情況等,方便社會跟進執法成效。由於不少僭建年代久遠,甚至並非現時業權人作出,當局應協助業主還原以及提供支援渠道,例如提供原有圖紙及建議工程方案等,更好落實法律的執行,改善大廈的僭建問題。
同時,工務部門應加強巡查和宣傳工作,例如《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與都市建築法同期生效,消防局在法律生效前已派員到各區進行新法的宣傳推廣工作,提高了公眾對法律的認識,及早糾正違法行為。建議工務部門亦要加強社區宣傳工作,尤其是強化高風險樓宇業主對相關法律責任的認知,讓居民了解違法的後果,從而減少僭建問題。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聚賢同心協會秘書長高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