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法案二常會提六建議

重頭戲賭場吸煙室未定案
26/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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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頭戲賭場吸煙室未定案
重頭戲賭場吸煙室未定案

去年7月《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引來坊間熱烈討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就此法案進行審議修改,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和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等列席會議。二常會就修訂控煙法案向政府提出六點意見,包括販售電子煙、獄中吸煙等規定。至於大部分市民關注的會否在賭場設置吸煙室,李展潤表示,仍在蒐集資料及研究當中,暫時未有定案。

二常會昨就修訂控煙法案向政府提出六點意見,包括販售電子煙及獄中吸煙等規定。 (楊淑菁攝)

李展潤又稱,日後巴士站考慮由原本巴士站圓周十公尺內禁煙,改為劃分一個長十公尺、濶兩公尺的區域作為禁煙區。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提到,雖然會上有議員不同意規定,擔心一些只闊約兩公尺的行人路,令吸煙人士避無可避,但當局堅持嘗試執行。

至於監獄禁煙部分,李展潤稱,只限室內,並表示囚犯吸煙的權利不能多於普通市民,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指出,這是基於公平原則。

另外,李展潤提到,對於商店販售香煙時,香煙的陳列亦有所限制,不能放置實物作銷售,價錢牌在路邊經過,亦不能被看到,但陳澤武指,對於流動小販來說很為難,因此這部分可再討論。

其他意見包括電子煙及雪茄試食室等,李展潤稱,有研究認為電子煙含尼古丁較香煙更多,且具各種口味,年輕人容易因嚐鮮而上癮,當局因此堅持禁售,但進口則可再研究。至於雪茄試食室,當局亦堅持不允許,認為介紹產品可用另一方式。

二常會將等候政府提交修訂後的法案文本,陳澤武補充,此法案需要在本會期內,即明年8月15日前通過,否則會變成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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