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 (郭善如攝)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政府希望循序漸進禁吸電子煙。 (郭善如攝)
立法會昨(29)日細則性通過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禁止製造、分銷、銷售和進出口電子煙及,亦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違者將被科處4,000元(澳門幣,下同)罰款,倘屬私人實體將被科處20,000元至20萬元罰款。有議員提出增加煙草消費稅及實施全面禁煙,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稱,希望循序漸進禁吸電子煙,一刀切全面禁止或迫使煙民轉食捲煙。法案自公布後90日起生效。 【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法案本身爭議不大,但議員梁孫旭、林宇滔關注為何不一步到位強制禁用電子煙,擔心不禁用反而會增加郵遞、電商、走私情況。歐陽瑜回應指,法律生效後,電子煙再沒任何合法渠道入澳,無論是郵遞、電商、走私,都屬違法。她又指,當局的主張是循序漸進,讓電子煙民逐漸戒煙,全面禁用可能會迫使包括青少年在內的電子煙煙民轉食捲煙。
加煙草稅恐增社會消費壓力
有議員提出增加煙草消費稅以抑制吸煙者的增加速度,歐陽瑜指出,增加煙草消費稅的議題一直在與有關部門溝通,但因現時經濟不景,有關部門擔心增加煙草稅會加大社會消費壓力。
另有議員關注禁止電子煙進口的方式,歐陽瑜强調,在禁止電子煙入境方面,政府會聯同多個部門共同執法,在有關法律生效後,實施任何行為將電子煙攜帶入境均屬違法。議員高天賜關注電子煙轉口問題,歐陽瑜回應指,若行李不入境澳門(如轉機),就不算犯法。
升降設備安全法案細則性通過
同日,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升降設備安全法案,2024年4月1日起生效,當日起計要求相關責任人三年內對升降設備作出必要完善,包括加裝安全部件等。若三年內未能完善,須每八個月一檢,完善後則可每年一檢。
多名議員關注升降設備若缺乏日常保養及定期檢驗的歸責問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相關規定僅針對分層樓宇,現時本澳大部分大廈管委會都有委託管理公司負責電梯維修保養,責任由管理公司負責,否則責任均屬於小業主,他又指,若大廈沒有管理機關,罰款時由管理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