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會(社團專場)上,婦聯永遠會長賀定一發言時認為,當年2009年制定《國安法》時的形勢與現時有很大分別,故現時修改是及時、必要的,而亦見到在這次修訂之中,完善了非暴力方面和網絡方面的刑法規定和不足之處,期望政府長期做好這個任務。
黃少澤回應時稱,認同當年的形勢與今日切實不同,他舉例指,傳統國家安全只是國土和安全的干涉,但非傳統的國家安全與居民息息相關,如網絡安全等,網絡癱瘓社會隨即癱瘓,故網絡安全法旨為保障社會正常運作、政府正常運作。
他續稱,本澳現行法律已落後,因為現時只是有事後才去查處、偵查等,這些都需要時間,但國家安全是要預防,因此需要著重避免其發生,著重預防,才是今時今日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考慮,這不是單單澳門或中國,而是全世界的國家安全都是朝著這個方向。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