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已在8月17日起生效實施,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邀請兩位消防局代表與聽眾一起探討新法下的執法工作。
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表示,消防局持續開展一系列排查及執法工作,自8月13日起排查逾15,000戶,大部分市民配合並作即時改善,包括移走放置在公共走廊的鞋櫃及單車等,當中39戶起初不願意配合,經勸喻後已配合清理。
他又表示,若大廈有固定物,例如僭建的鐵閘等影響防火安全,由工務局負責;而非固定物如鞋櫃等則屬消防局權限。陳維強稱,當局巡查至今發現1,087戶涉及大廈固定物影響防火安全,另外有約2,100戶同時涉及固定物和非固定物影響走火通道,涉及工務局職權已轉介跟進。
有關新法中要求大廈需配備防火安全負責人方面,消防局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表示,開辦的相關培訓課程至今有逾5,500人報讀,相信可滿足市場需求。他指出,在新法生效初期會先以勸喻為主,若無改善當局才會作出處罰。
另外,有聽眾致電節目反映有人於大廈走廊燒冥鏹,陳維強則強調,當局不建議市民在大廈走火通道,例如樓梯或走廊「燒衣」,或會造成火警發生,當局若接到有關舉報,會按情況派員到場評估。(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