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石。(資料圖片)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今早(22日)開展。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石,本次修法體現澳門特區一如既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履行憲制義務和責任,持續加強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不斷推進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
何潤生表示,本次修改國安法的主要方向有五方面,包括強化法律的基礎和核心作用、完善罪名和歸責制度、訂立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相匹配的專屬刑事程序規定、合理調整犯罪主體範圍和犯罪行為種類,以及引入多種更有效收集安全情報和防範隱蔽活動的預防性措施等。法案完善「分裂國家罪」、「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建議犯罪行為涵蓋其它非暴力的非法手段;修訂「煽動叛亂罪」及「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家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引入「保護管轄原則」,將任何人在澳門以外作出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納入懲治範圍;同時新增法律規定,包括增加「一般規定」章節及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等,使法律達到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從而提升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統籌管理能力。
何潤生指出,本澳自2009年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至今,實施13年未曾動用過,歸根究柢是本澳素有「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在公民教育方面根基深厚,早早就實現全澳大中小學升掛國旗活動全覆蓋,社會上下對國家有相對濃厚的認同感及歸屬感;然而,至18年中美貿易戰掀起序幕,19年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到近年的新冠疫情,相關國內外環境的變化,致使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時,面臨新的狀況與挑戰;中央政府高瞻遠矚,於去年已批覆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促進特區開展各項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惟法律方是社會穩定的磐石,澳門特區的《國安法》修訂可謂刻不容緩。
何潤生續指,本次修法方向清晰,因應國內外形勢風險,填補原有法律漏洞,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安犯罪,力踐澳門特區的憲制性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回應社會各界長久期盼;現展開法案諮詢,期望社會各界踴躍表態並反映意見,促使相關修法工作儘快完成,相信在廣大居民的支持下,本法案將遵從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則,構建國家安全屏障,築牢「一國兩制」根基,確保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和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