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47人初選案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19/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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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

47 人初選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提訊。(香港政府新聞網圖片)

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29 人承認控罪。 (資料圖片)

前年發起或參與香港所謂「民主派初選」的47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法庭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29人承認控罪,將交付高等法院判刑。

據港媒報道,案中有29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胡志偉、尹兆堅、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毛孟靜、范國威、朱凱迪、譚凱邦、譚得志、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馮達浚、劉澤鋒、李嘉達、張可森、黃子悅、吳敏兒、劉穎匡、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29人將連同伍健偉,排期於下月和11月,分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另外18名被告擬不認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包括吳政亨、何桂藍及林卓廷等。

案情指,認罪的被告案發時分別為大學副教授、時任或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政治人物、工會領袖或商人。其中戴耀廷於2020年4月設定「真攬炒十步」路線圖,意圖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席位,透過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等,癱瘓政府的運作及後導致行政長官辭職,引發中央對香港進行鎮壓,再藉此遊說外國政府對香港及內地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案情又指,戴耀廷等數人負責組織,其餘人士提供支援及參選,有組織則負責招募義工、眾籌資金及物流安排。《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多名被告沒有退出,繼續組織及參與選舉論壇,並於2020年7月舉行初選。所有被告於2021年1月初被捕。

裁判官解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案中13名被告今年初要求放寬交付程序報導限制,遭《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押後到交付程序後期處理,辯方覆核決定再遭駁回。羅德泉其後決定拒絕放寬限制。不過,早前支聯會司法覆核案判決推翻羅德泉決定,羅德泉最終應其中四名被告要求,解除有關報導限制,生效日期由本案首個提訊日起計。

四名提訊被告為吳政亨、袁嘉蔚、何桂藍及劉頴匡。吳政亨自行陳詞時問到,早前進行的閉門初級偵訊,是否屬於交付程序內,即可供報道。羅德泉同意,初級偵訊屬交付程序,同時建議吳政亨諮詢法律意見,認為不適宜由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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