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初顯成效

黃潔貞指啞忍者漸減
26/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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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貞指啞忍者漸減

對於日前發生的家暴案件,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從之前接觸到的求助個案來看,有不少求助者是反覆多次被家暴,與是次案件中默默忍受家暴十年的情況相似。

黃潔貞指出,很多家暴受害者選擇不進行檢舉揭發,往往是因為出於家庭、經濟、住房等因素考慮,而隨著《家暴法》生效,更多人了解到法律對弱勢一方的保護,所以會選擇挺身而出報案求助,體現出《家暴法》的普法工作有一定成效。

倘若嫌犯被判決家暴罪成,一般情況下可處一至五年刑期,黃潔貞對於刑罰是否恰當不予評論,但就指出除了刑罰之外,亦要關注施虐者本身是否存在病態心理,以及應該如何協助。

黃潔貞指出,不少受害者因著經濟及住屋問題而啞忍。圖為女事主與家人位於新城市花園的居所。(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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