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 《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法案,透過創設新的、具針對性的法律機制,嘗試解決在樓宇滲漏水方面相關問題。(陳宇東攝)
議員黃潔貞促當局加快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陳宇東攝)
立法會今(18)日舉行全體口頭質詢大會。議員黃潔貞促當局加快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表示,綜合分析樓宇渗漏水問題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檢測難」、「入屋難」、 「維修難」、「追討難」等幾個方面,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 《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法案,透過創設新的、具針對性的法律機制,嘗試解決在樓宇滲漏水方面相關問題。法務局已擬定法案的初稿,下(9)月將聽取專業團體和社會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會按計劃在今年第四季提交立法會。
張永春續稱,自2009年2月1日至今年8月12日,樓宇渗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收到且完成跟進的求助個案有23,832宗,其中經協調及雙方溝通後獲解決的共21,002宗,佔總數的88.13%。雖然大部分個案可透過鄰里協商方式解決,但當懷疑引發滲漏水的單位空置,或業主拒絕溝通合作時,受影響住戶只能訴諸法院。相關法案建議住戶可委託其他合資格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檢測,檢測報告可作必要仲裁或者司法訴訟之用,同時建議滲漏水的必要仲裁裁決,具有等同初級法院判決的執行效力,尤其要求敗訴方在期限內開展滲漏水的維修工程,以及作出相應賠償。(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