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稅務局稅務人員在「港澳青創稅務雲驛站」服務港澳創新創業青年。(南沙稅務局官網圖片)
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今年6月推出「雙15%」及「澳人澳稅」的優惠政策後,廣州南沙近日亦公布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在南沙工作的所有港澳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以加強對港澳的開放力度及吸引更多港澳人才。
距國務院公布《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僅兩個月,南沙區正式出台「1+3」專項政策。其中,「1」指的是落地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即從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標誌著《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正式落地實施。
新政規定,個人所得包括來源於廣州南沙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在南沙工作港澳居民均受惠
這次在南沙落地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比以往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範圍更廣,這次優惠對象覆蓋全體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二是對標明確,對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對在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三是路徑清晰。南沙將進一步明確來源於南沙所得的界定辦法、享受優惠的身份條件、個人稅負的計算方法等事項,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
南沙突破性實施「港人港稅」
有分析認為,相比橫琴深合區的「雙15%」及「澳人澳稅」的優惠政策,南沙是次出台的新政對港澳居民的優惠力度更大,首先南沙新政的受惠對象包括香港居民,其次,南沙不僅實施「澳人澳稅」,還做到「港人港稅」。
據了解,香港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主要採取兩種課稅方法:累進稅率或標準稅率。其中,累進稅率按照2%至17%五級稅率徵收,標準稅率按照15%稅率徵收。兩者計算,選擇較低的一種去報稅即可。高收入者通常選用標準稅率。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