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凌晨1時起

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17/08/2022
23368
收藏
分享
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8月18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須遵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

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江北街道,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北二路6號保利紅珊瑚花園;

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大廠街道、頂山街道,無錫市錫山區東北塘街道、江陰市城東街道;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溫州市平陽縣;

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

河南省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

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定結縣;

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雁塔區、曲江新區、高新區;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志仲鎮保國村、紅內村;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

(二)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拱北街道僑光小區富紳花園頂福樓;

重慶市合川區;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鳳凰街道;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

浙江省金華市東陽市;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志仲鎮志仲村區;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

湖北省潛江市;。

(三)取消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拱北街道僑光社區富紳花園。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