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樓宇老化嚴重,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指出,截至去年6月底,全澳40年及以上樓齡的住宅單位逾三萬個,佔總體單位總數約13.5%,主要集中於新橋區、黑沙環及祐漢區、荷蘭園區、下環區及中區等分區。當中不少舊樓、唐樓消防設備陳舊,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隱患。
過去曾有舊樓發生火警後,因消防設備問題而延誤救火最佳時機,給居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此外,現有不少大廈業主對改善及更新消防設備的意識偏低,加上本澳的「三無大廈」:無業主會、無管理公司、無住戶理會,總數已超過4,000棟,大部分欠缺管理,部分大廈走廊甚至堆放雜物,阻礙消防通道;有的大廈天台門長期上鎖,消防安全存在隱患。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核准(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行政法規將於明日起同時生效。法規新增消防局作為職權部門,賦予消防局在防火安全具有監管權和處罰權,有助擺脫過往消防局未能對違規情況採取進一步行動的困境,相信可有效改善「三無大廈」內雜物堆積消防疏散通道的情況,再配合工務部門權限,可確保危急事件發生時逃生路線的安全暢通。
另一方面,法規透過劃定大廈內防火安全責任歸屬,確保大廈管委會等相關責任人具備足夠安全意識,根據消防局專業意見自覺維護大廈內防火安全系統有效運作,並向消防局提交相關結果及接受定期監管,使消防局對樓宇及大廈整體防火安全有更全面的審視。期望當局與時並進,持續調整防火工作標準,透過智慧化管理及新科技投入持續提升防火工作質量,保障城市及整體居民的生命安全。
但正如北區社諮委劉佐春所提醒的,隨著兩部新法生效,預計當局要處理大量的舊樓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建議局方及早安排足夠人手,確保及時整治不符合標準的情況。同時,當局要持續加強普法宣傳工作,因為想要真正做到防火安全,更重要是大廈住戶主動配合,消除隱患。全民合作,提升防火安全系數,方能將火警隱患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