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仍在立法會小組會分析討論中,但賭牌競投程序已經展開。 (資料圖片)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轉述會議內容。(郭善如攝)
新一輪賭牌已開展競投程序,但規範博彩業務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目前仍在立法會小組會分析及討論中。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15)日續審有關法案,主要討論法案實際操作問題,其中有關文本第14條第四款明確,禁止博彩中介自行,或透過合作人或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博彩者或其他與娛樂場幸運博彩有關的實體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但在獲授權下代替博彩者將博彩現金存入承批公司的專門帳戶不屬犯法。 【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博彩經營業務法律制度正在逐漸清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新增「不法接受存款」罪,禁止博彩中介人和合作人收取賭客存款,新文本又建議只有賭牌承批公司可為賭客開設無息帳戶。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昨日會後表示,有關條文設有但書條款,若賭客清晰授權,博彩中介人及合作人可代賭客存款在博企的帳戶,不會觸犯不法接受存款規定。委員會認為可釋除博彩中介或合作人疑慮。
承批公司納入監管對象
委員會顧問質疑「不法接受存款」罪受規管對象為何只有中介人、合作人、管理公司?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表示,此前未有針對性地規範有關問題,因此政府在最新文本中作出修改,該條文經釐清後將承批公司劃分至受監管對象。他又指,意圖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提供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將觸犯不法接受存款罪。
至於如何界定每年每間博企的中介數目,將由博監局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定出翌年承批公司可與之訂立博彩中介合同的博彩中介的數目上限。訂定的標準視乎博企的發展規模、博彩中介規模大小、承批公司整體經營狀況等去評判。
另外,法案文本統一許可和核准制度,若承批公司與管理公司訂立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須採用書面方式訂立,包括管理公司在合作期間若想變更其提供服務的承批公司,須向承批公司提交申請,經審核後合資格方由承批公司向上提交,將合同擬本送交行政長官核准和批示。但涉及管理合同內容的修改,則需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而中介合同的核准和修改,均屬財政司司長權限。陳澤武又指,法案文本基本沒有大改動,其餘條款只是字眼上的修改,並無新增政策,但技術會議會繼續展開。
釐清權責有正面作用
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會長宋偉傑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對有關規定表示認同,指以往未有明確監管賭資存款的法律,政府加强規範,清晰地指出博彩中介人有代辦的權利,對業界產生正面影響。
另外,法案建議由博監局每年定出博企的博彩中介數目上限,訂定的標準視乎博企的發展規模、博彩中介規模大小、承批公司整體經營狀況等去評判。宋偉傑相信條文能夠有效杜絕不良行為,減少業者間不良競爭。但受到數量限制影響,或會導致業務能力較强的從業者被拒於門外,無法形成實際效益。
對於賭牌競投新增多項評核要求,宋偉傑表示,博企協力適度多元化政策對本澳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加大博企的經營壓力,博企本身對其他產業如文創、體育等領域或並不了解,甚至需要外聘團隊開拓新業務,他質疑在此情況下是否能達到政府要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