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5)日舉行會議,續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出席會議。二常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會議主要討論法案實際操作問題,其中有關文本第14條第四款,禁止博彩中介自行,或透過合作人或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博彩者或其他與娛樂場幸運博彩有關的實體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但代替博彩者將博彩現金存入承批公司的專門帳戶不屬犯法。
關於不法接受存款罪,委員會顧問質疑受規管對象為何只有中介人、合作人、管理公司,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表示,此前未有針對性地規範有關問題,因此政府在最新文本中作出修改,該條文經釐清後將承批公司劃分至受監管對象。他又指,意圖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提供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將觸犯不法接受存款罪。
至於如何界定每年每間博企的中介數目,將由博監局於每年11月30日前,定出翌年承批公司可與之訂立博彩中介合同的博彩中介的數目上限。訂定的標準視乎博企的發展規模、博彩中介規模大小、承批公司整體經營狀況等去評判。
另外,法案文本統一許可和核準制度,若承批公司與管理公司訂立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須採用書面方式訂立,包括管理公司在合作期間若想變更其提供服務的承批公司,須向承批公司提交申請,經審核後合資格方由承批公司向上提交,將合同擬本送交行政長官核准和批示。但涉及管理合同內容的修改,則需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而中介合同的核准和修改,均屬財政司司長權限。陳澤武又指,法案文本基本没有大改動,其餘條款只是字眼上的修改,並無新增政策,但技術會議會繼續展開。 (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