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宇東】行政會上星期五(12日)完成《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修訂法案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修訂法案列明,日後公務員赴深合區工作將由公幹改為臨時定期委任制度,以保障外派人員的福利及權利。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約有30多名公務員以「公幹」方式派駐深合區工作,形容赴深合區「公幹」是不正常做法。現已有臨時定期委任制度,惟僅限是外派國際組織,因此透過修法擴大臨時定期委任適用範圍至深合區,委任年期沒有具體列明,將因應實際需要委任。同時臨時定期委任制度可保障深合區工作的公務員,享有原部門的福利待遇,使人員能安心工作。至於修法後未來會加派更多人手至深合區嗎?張永春表示,隨著深合區發展,相信會加派同事到那邊工作,但他強調,深合區建設不只是靠公務人員,而是要靠更多社會不同人士的參與。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方面,主要規範發出土木工程准照程序,對較具規模的工程引入工程監察機制。該法規將與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同步於後天(17日)起正式生效。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修訂法案列明,日後公務員赴深合區工作將由公幹改為臨時定期委任制度。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