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案。一名男外僱涉嫌以開設餐飲生意和從事換錢黨為名,騙取兩名友人前後合共逾300萬元;他於日前再入境本澳時被捕。
案中嫌犯姓吳,男性,44歲,內地外僱,報稱為一名廚師。案情指,於去年(2021年)12月案中女事主到司警局報案,報稱於去年5月在內地認識了案中嫌犯,當時嫌犯不斷遊說她投資其在珠海的開設的餐廳,聲稱有相當豐厚的盈利;在嫌犯的多番遊說下事主決定出資,並轉帳了約113萬人民幣予嫌犯用作投資有關餐飲生意,但雙方一直沒有簽署任何合作協議。
其後嫌犯再遊說事主出資合作進行貨幣兌換,盈利二人對分,聲每兌換100萬港元可有2萬元的利潤;事主當時認為利潤可觀,於是再出資180萬港元予嫌犯,嫌犯其後亦曾交付過數千元「回報」予事主,但卻一直拒絕退還本金,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表示,於今年5月再接獲一名內地男子舉報,被嫌犯同樣以兌換貨幣為名,借款20萬港元;但之後嫌犯聲稱已將全部款項賭光,其後更失去聯絡。司警經調查鎖定嫌犯身份,他於本月7日經橫琴口岸入境時被截獲,並拒絕合作。警方將其控以巨額詐騙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