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典當行業協會近日發出新聞稿指,近期發現部分寄售行以「典」、「當」、「典當」等字樣開展業務宣傳,誘導客戶抵質押二手車、金銀製品、房地產等,非法向客戶發放貸款並收取高額息費,涉嫌從事非法「典當」業務,違反《典當管理辦法》第五條「其他任何經營性組織和機構的名稱不得含有「典當」字樣,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典當業務」等規定。部分寄售行雖然未以「典」、「當」、「典當」等字樣開展業務,但是存在誘導客戶抵質押二手車、金銀製品、房地產等物品進而發放貸款並收取高額息費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
協會強調,國家實行金融業務特許經營制度,任何機構未經有權部門批准不得開展典當、發放貸款、吸收存款等金融業務。廣東省寄售行不持有金融許可證,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
協會提醒,有典當需求的消費者在選擇典當業務時,請選擇同時持有《營業執照》《典當經營許可證》的典當企業,並切實增強辨別和防範非法「典當」業務的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各類非法「典當」活動,防止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