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今完成討論《評估防火安全專業計劃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的註冊規範》行政法規草案。(陳宇東攝)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本澳現時有九間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當局將通知他們盡快註冊。(陳宇東攝)
行政會今(5)日完成討論《評估防火安全專業計劃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的註冊規範》行政法規草案;並將於8月17日起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根據第15/2021號法律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引用國際或國家所採用的建議及標準規則作為依據,又或採用性能化設計方法的防火安全專業計劃,應由已在消防局註冊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作出評佔報告,而該類實體的註冊制度須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因應第三方合資格實體從事防火安全專業計劃評估業務所需的專業性條件,對其註冊要件、註冊申請、審議申請、註冊續期、表現評核、註銷註冊,以及公佈已註冊名單等作出具體規範。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又表示,本澳現時有九間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當局將通知他們盡快註冊,亦會全力配合相關註冊程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賴東生又補充,相關註冊制度同樣適用於海外實體,相信註冊數量會多於九間。
傳媒問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法律制度生效前的準備工作,梁毓森表示,當局已向社團業界各方面宣傳,並已開展安全負責任培訓課程,至今已有超過5,000人就讀,局方未來亦會主動落區,巡查消防系統及逃生通道等。(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