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7月3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
天津市南開區王頂堤街堤北里小區、長虹街武鄉里、萬興街天大北五村小區,西青區中北鎮中鐵十八局宿舍;
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
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
自2022年7月31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的措施:
上海市普陀區桃浦鎮,寶山區羅店鎮,浦東新區浦興路街道;
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安陽市滑縣;
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安寧區、永登縣,白銀市會寧縣。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留意當地疫情發展,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做好和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與此同時,因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故現階段應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而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初種系列及加強劑疫苗後 14 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