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8)日首次討論修改涉及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修訂草案,社文司司長歐陽瑜等政府代表以視像形式列席。一常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會後總結稱,修法後電子煙的零件或煙油等同樣禁止出入境,違者可被罰款。政府並建議法案自公布後三個月生效。
李靜儀表示,青少年吸電子煙有上升趨勢,有委員關注電子煙進口、在網上銷售或透過商業活動贈送電子煙的情況,冀政府應加強監管。她引述政府回應稱,受規管的電子煙,涵蓋電子煙、加熱煙、消耗性煙油、電子煙零件等,均禁止出入境。而關於電子煙在網上銷售或透過商業活動贈送亦屬於違法。
至於政府會否擴大室外禁煙範圍?政府表示,現時的室外公共空間,如廣場及行人路並非禁煙範圍,將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在下階段檢討時作出研究。
另外,有議員關注煙草稅的修法進度,李靜儀引述政府表示,今次修法並不包括煙草稅,將會進行研究並適時提出建議,目前衛生部門已向相關部門提出煙草稅的建議,並會溝通涉及的消費稅規章的修改。
當局擬透過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草案,禁止攜帶電子煙零件或煙油出入境。圖為澳門海關沒收的走私電子煙煙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