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置業辦房產證

須持六種票據(下)
22/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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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持六種票據(下)
須持六種票據(下)

內地從2006年起,所有房產交易合同都要統一網上簽訂。 (網絡圖片)

不少港澳人士,對如何在灣區辦理房產證並不熟悉。 (地產組攝)

港澳人士近年熱衷於在大灣區置業,加上近期灣區九市不斷推出樓市利好政策,更吸引港澳買家的關注。不過,不少人士對於在灣區如何辦理買樓的相關手續並不是很熟悉,簽訂認購書、交契稅,以及辦理房產證等。當中房產證屬最為重要,而且在辦理房產證時,有六種票據是不可缺少的。

上一期和大家介紹及分析了其中三種,分別是證明買家在買樓時交納了定金的定金收據,買家付完首付款後的首付款單據,以及房屋若出現問題,成為買家維權時有利憑證的購房合同。除了以上三種票據外,還有三種同樣是缺一不可的票據。

一、全款發票

首先是全額購房發票。當確定銀行已經放款,買家可以去開發商要求開具全額發票,拿到後一定要保留好,這是辦理房產證重要依據。一般來講,買樓付首付時,開發商會開具首付款金額的發票,多為臨時發票,作為付款憑證。當按揭辦完後銀行到款,開發商會開具按揭款金額的發票,也就是說,買主手上有兩張發票,當房屋建完實測交房後,開發商會開具總額的發票,作為辦理房產證的憑據。

二、合同備案證明

再一個是合同備案證明。從2006年開始,所有房產交易合同都要統一網上簽訂,網簽後買家的合同會有備案號,這個合同備案證明可以去當地房管局開。其實進行這個備案很重要,因為市民可以通過備案號,隨時上網查詢,防止遇上「一房多賣」的騙局,還可以促使開發商按時辦理房產證。

三、契稅發票

最後就是契稅發票。這是確定房產原先價值的重要票據,還可以證明買房者的繳稅情況。辦理房產證,以及過戶的時候都會用到這個票據。契稅發票如果丟失了,後期是不可再補開的,不過買家可以到稅務部門,辦理契稅繳納證明,一樣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在灣區,甚至是內地買房後,辦理房產證時缺一不可的票據,希望能夠幫助到有意在灣區置業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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