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士對於如何辦理買樓的相關手續並不是很熟悉。 (地產組攝)
辦理房產證時,有六種票據是缺一不可的。(地產組攝)
對於港澳人士來說,近年在大灣區置業已是熱潮。不過,很多人士對於如何辦理買樓的相關手續並不是很熟悉,包括如何簽訂認購書、網簽、收樓驗樓、交契稅和辦理房產證等,當中以辦理房產證最為重要。而在辦理房產證時,有六種票據是缺一不可的,如果少了其中一樣將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究竟是那六種票據?為甚麽那麼重要呢?我們將拆分上下兩期為大家解釋。
一、定金收據
第一,是買家交付定金的收款票據。因為只有定金收據才能認定雙方的定金合同成立,能夠證明買家在買樓時交納定金的重要依據。如交納定金後,交納人沒有按約定簽定金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同樣地,如收款人沒有按照約定訂立合同的,交納人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所以,如果買樓需要下定金,一定要拿到定金收據,以便當房產交易過程遇到違約情況時,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二、首付款單據
第二,是首付款的發票。當買家付完首付款後,一定要拿到這個單據。在後期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要求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的複印件,如果發票丟失,不僅會影響貸款,後期賣房時辦理過戶,同樣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三、購房合同
第三,是購房合同。這份合同和發票一樣,都是辦理貸款時的必備材料。這份合同標註有開發商對房屋的詳細資訊,是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一旦房屋出現了甚麽問題,需要維護自己權益時候,這個購房合同就是最有利的憑證。另外,在辦理按揭貸款、不動產權證書,都是需要準備購房合同。
以上就是在灣區辦理房產證時,必不可少的六樣票據中其中的三樣,在下一期,會繼續為大家介紹餘下的三樣是甚麽票據,同時解釋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