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長者及殘疾人士可豁免全檢

當局公布審核標準及申請詳情
17/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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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公布審核標準及申請詳情
當局公布審核標準及申請詳情

當局將開設網上平台及配套安排,供高齡長者、殘疾人士等特定人群申請豁免參與全民核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符合條件的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可申報豁免全民核酸檢測,豁免對象的準則,必須同時滿足下列三項條件:

(一)基本條件:第一類(高齡長者):在1942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在澳人士(包括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年齡界定以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出生日期為準);第二類(殘疾人士)-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的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殘疾人士;

(二)不良於行:指必須依靠別人全程攙扶,又或在別人全程協助使用行動輔具的情況下,才能離家出行;

(三)需要別人照顧:在飲食、穿衣、洗澡、如廁及/或轉移身體等生活起居活動方面,依靠別人提供協助。

相關的申報方法及注意事項:符合所有條件的豁免對象,必須由其照顧者透過「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豁免全民核檢網上申報連結」代為申報。倘申報資料齊備,將會即時獲發成功申報回條,申報人(即照顧者)須將有關回條截圖為憑證;

申報人必須聲明有關人士因不良於行須長期居家並由他人照顧,並符合豁免接受全民核酸檢測的所有條件;申報人須同時聲明知悉在行政長官命令採取的「相對靜止」措施期間,上述人士應留在現居所不外出;

申報人提供的資料必須屬實,否則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報人在全民核酸檢測站完成檢測後,可憑上述第一點所述的截圖,以及豁免對象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和健康碼截圖,代豁免對象領取特區政府派發的相關物資。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相關部門正按照有關的豁免對象準則,構建網上申報平台,並會在稍後透過新聞稿公佈具體的網站及連結方式。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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