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周一(11日)起實行首輪「相對靜止」措施,要求市民非必要勿外出,違者有可能觸犯《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科處兩年徒刑,或最高240日罰金,對於外僱,更可能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取消藍卡。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表示,截至今(16)日下午3時,各部門在全澳共作出509次勸喻,累計有27宗涉嫌違反防疫措施被檢控的案件。
另外,再多一人因違反防疫措施被法院判罰。一名52歲男被告因在街上吸煙沒戴口罩,被判違反防疫措施罪成,判罰4,800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40日徒刑。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