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2025年設綠色專營機構40家

粵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互認
14/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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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互認
粵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互認

廣東省提出力爭到2025年,基本建立與碳達峰相適應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支持綠色產業發展。(資料圖片)

廣東綠色金融發展行動指南出爐。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行動的實施方案》,提出力爭到2025年,基本建立與碳達峰相適應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包括全省設立綠色專營機構40家,信用類綠色債券和綠色金融債發行規模較2020年翻兩番等。同時,強化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領域合作,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和服務互認共認。

《方案》提出,廣東力爭到2025年,與碳達峰相適應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基本建立,重點領域綠色金融標準基本完善,風險控制體系不斷健全。全省設立綠色專營機構40家,綠色貸款餘額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餘額增速,直接融資規模穩步擴大,信用類綠色債券和綠色金融債發行規模較2020年翻兩番。綠色保險全面深入參與氣候和環境風險治理,累計提供風險保障超3,000億元。

綠色信貸佔貸款餘額比重上升

到2030年,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持續優化,綠色信貸佔全部貸款餘額的比重達到10%左右,多樣化的綠色金融產品與衍生工具不斷創新豐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與交易體系不斷完善,碳金融市場有效運轉;2030年前支援我省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

擬建粵港澳綠色金融合作專責組

在強化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領域合作方面,該方案提出,建立粵港澳綠色金融合作專責小組,搭建綠色金融資訊互通共用機制。依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和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建立合作開放新機制,搭建綠色金融跨境服務平台,促進金融資源與綠色項目有效對接,推動綠色金融人才培養交流。建立綠色債券項目儲備,搭建綠色債券發行服務中心,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赴港澳發行綠色債券。

此外,廣東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和服務互認共認。攜手港澳開展碳金融領域標準、體系和產品研究,推動粵港澳三地環境資訊披露、綠色金融產品標準、綠色企業項目認定標準、綠色信用評級評估、綠色債券原則(GBP)等綠色金融標準的互認互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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