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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當局公布了《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對於停泊於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位進行充電的車輛,訂立了充電費用。有居民向本人反映,上述制度的出台對於規範收費有積極意義,但收費金額偏高,尤其是對於使用快充的車主,成本較難接受,因此認為制度尚未能最大限度鼓勵居民改用電動車,實現減碳目標。
在充電政策方面。根據統計數據,截至今年4月,全澳註冊輕型汽車約11.3萬輛,對比電動輕型汽車只有約2,000輛,佔比不足2%。與此同時,有資料顯示,有鄰近城市在各個公共停車場為電動車提供免費的充電服務,以鼓勵居民改用電動車,加快淘汰燃油車。亦有鄰近地區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泊車位為居民提供限定時長的免費充電服務,以助力電動車的普及和出行便利。本人建議當局考慮在電動車普及的早期階段,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位向車輛按月提供限定額度的免費充電服務,從而鼓勵居民改用電動車輛。
在定價方面。本澳目前出台《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僅訂明了電動車的充電定價區間,令居民對於收費水平感到擔憂。本人建議當局考慮到居民在疫下的經濟壓力,酌情下調收費區間,並為「用電低谷」時段訂立固定且低廉的收費,以鼓勵居民低谷充電,從而實現電網效用的最優化,減少居民生活成本。
此外,有居民反映,當遇到充電樁損壞或故障,手機APP出錯等問題,往往涉及聯絡政府部門、停車場管理公司、電力公司和電訊營運商等多個實體,較為麻煩。本人期望當局能夠設法提供更優化的機制,為居民在遇到相關服務問題時,能夠更便捷地上報問題和解決困難。
直選立法會議員鄭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