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7日公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規定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範圍、條件和程序,其中通訊、金融和交通等關鍵基礎設施是受限產業之一;若企業需傳輸超過十萬人的個人資訊,必須接受國家安全審查。新規定將於9月1日生效。
安全審查也適用於傳輸超過 100 萬人以上的企業、自前一年年初以來累計傳輸至少十萬人個資的運營商,以及傳輸超過10,000人的指紋和其他敏感個人數據的運營商。
這些企業必須提交資料給當局,包括傳輸數據目的、正採取的安全措施及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調查人員再依據資訊洩露的可能性進行審查。
美媒引述法律專家表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可能會增加企業的合規成本,並促使更多跨國公司將數據存儲在中國。
國家網信辦出台《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 (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