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關注下星期全澳實施「相對靜止」防疫措施,一般「打工仔」配合政府防疫而無法外出上班,是否屬於合理情況下的缺勤?如屬合理缺勤為何無法領取應有的薪金?當中的法律依據是甚麼?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稱,僱員配合當局防疫措施而無法外出上班的確是屬於合理缺勤,但本澳《勞動關係法》亦規定,相關情況下,僱主無義務支付僱員薪金,但他強調,希望勞資雙方可以互相體諒及友好協商,從而採取優於《勞動關係法》的做法,他又舉例指,例如可以安排僱員先放年假等,政府樂見勞資雙方經協商達成更好的安排。
被問及19日之後,即今個行政長官批示有效期(7月11日凌晨零時至18日凌晨零時)後,本澳將採取何種防疫措施?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稱,下星期是防疫關鍵期,期望全澳市民繼續支持配合特區政府做好防疫工作,至於19日之後的防疫措施,要視乎下星期實施「相對靜止」措施的成效,下星期多輪全民核檢的結果,以及疫情的發展形勢等作綜合判斷,現階段暫無法回應19日後將採取何種防疫措施。但他強調任何涉及廣大市民的防疫措施,當局都會提前公布並作清晰說明。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