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按《勞動關係法》這種情況下僱主是無需支付有關薪酬。(陳宇東攝)
行政長官今頒布批示,7月11日至18日暫停所有非維生必需工商業活動。在今(9)日疫情記者會上,有傳媒關注企業停工期間應如何保障僱員權益。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表示,按《勞動關係法》這種情況下僱主是無需支付有關薪酬,但強調當局歡迎企業和僱員之前同舟共濟,在這個時候互相支持,有關措施可以透過先享受年假等進行調整,當局亦知道在這段期間有不少企業和僱員之間協議一個比《勞動關係法》更優條件,希望大家理解這段時間僱主及僱員都是同樣受到衝擊,也樂見不少僱員及僱主之間大家守望相助。(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