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泊車下月28日起充電須收費

業界憂增車主負擔不利電動車普及
28/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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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憂增車主負擔不利電動車普及
業界憂增車主負擔不利電動車普及

7月28日起電動車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充電須收費。 (資料圖片)

電動車業界指充電收費對電單車影響不大,但對長期使用快充的私家車車主而言或會「有點貴」。 (資料圖片)

《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於下(7)月28日起生效,屆時電動車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充電須收費,最高收費為每千瓦時4.4元(澳門幣,下同)。有電動車業界受訪時表示,收費對使用慢充的私家車主而言影響不大,但對長期使用快充的車主來說或會「有點貴」。業界又認為,現階段推公共停車場充電收費,或不利於電動車普及。 【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澳門特區《公報》昨日刊登《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當中訂定運輸工具充電收費計算標準。按照有關的行政長官批示,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為運輸工具充電,按收費時段及額定輸出功率,有功電能(快充)的費用為每千瓦時 1.42元至 4.4元,一般充電(慢充)的有功電能費用為每千瓦時 0.817元至 1.552元,並須按用戶合同計算視在功率的費用。

電動電單車或影響不大

都駿電動車營運總監鍾榮樞昨(27)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以電單車來計算,使用慢充進行一次充電可以行駛約100公里,電費大概是三至四元,基本影響不大,因為比起燃油費來說「係平好多好多」;但如對一些長期使用快充的私家車來說,收費或會有點貴。若以電池容量為55千瓦時的特斯拉Model 3計算,用快充方式充滿電的費用最便宜約78.1元。

充電設備不足難打動消費者

鍾榮樞認為,當局現階段推出充電收費並非好事,對於想要繼續推行更多駕駛者更換電動車的計劃更難以實踐。因為大部分客人還在等待希望所有公共停車場都設有電單車充電位置,才將燃油電單車換成電動電單車,惟現時還沒走完成基礎設施便要開始收費,「咁就要霖一霖會唔會繼續換(電動)電單車」。鍾榮樞又認為,當局希望大部分駕駛者能使用電動電單車,就不應該在此時推行收費,可能再延遲一年,當有關計劃推行得「七七八八」,再收費較為合適。他總結成,本澳整體上還是充電設備不足,無法鼓勵駕駛者購買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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