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珠海每年3、6、12月均對符合資格的青年人才發放住房補貼,當中包括在珠海工作且符合資格的港澳人才。
據瞭解,補貼對象包括在珠海工作的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人士,補貼金額最高可達35萬元(人民幣,下同);還有全日制研究生中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補貼金額達3.8萬元;全日制本科或技師。補貼申請條件中顯示,首次申請補貼須在珠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個月以上(以提交個人申請之月往前推算)。而港澳臺、外籍人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其中一項即可。
至於屬繼發補貼申請方面,在珠海工作且距申請上一筆補貼間隔12個月以上,可申請續發補貼,同時要取得珠海市戶籍。不過,港澳臺外籍人才無須取得。
珠海每年3、6、12月均對符合資格的青年人才發放住房補貼,當中包括在珠海工作且符合資格的港澳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