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6月18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
自2022年6月18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的措施: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梅花新邨、花木街道銀霄路39弄,黃浦區瑞金二路街道13街坊(巨鹿路以南,進賢路以北,茂名南路以西,陝西南路以東合圍地塊)。
自2022年6月18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0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並在離開當地後14天當天再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才可經澳門前往中國內地;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上海市黃浦區瑞金二路街道的其他區域、徐匯區龍華街道。(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