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正公開諮詢,諮詢期至下月 22日。規劃中提到本澳可參考外地「軌道引領,公交優先」的概念,大力發展城市軌道運輸系統,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有意在未來透過軌道交通紓緩當前繁忙時段的交通壓力。
但綜觀當前計劃興建或已投入運作的輕軌站點,站點大多分布在市區周邊,與其他城市的軌道站點分布在城市密集處不同,期望當局明確輕軌的定位及服務對象,在滿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的同時,亦可考量旅客乘搭輕軌的緣由,方能使軌道交通發揮最大用處。輕軌高昂的建設費用及運營成本,一直為市民所詬病,故此,當局未來需在控制輕軌收支平衡上做更多工作。
另外,筆者認為當局需在科學施政的同時,更應注重以民為本,及早優化現有的路網建設,遂有四項建議:一、制定路面防滑標準,以防車主在濕滑的管道上或道路交通標線發生交通意外;二、在人行橫道斑馬線處加裝埋地燈及在兩旁加設警示燈,避免司機在天氣不佳且視線受阻時發生意外,或減少因路面反光看不清道路交通標線而作出違法的交通行為;三、在橋頭兩端設立拖車設備,或與民營拖車公司合作,靈活應對車輛在跨海大橋出現車件故障等問題,保持橋面交通暢通;四、在現有及未來將要建設的行人天橋加裝電梯,滿足長者及行動不便者等群體的需求,構建無障礙城市。
筆者認為當局應以保持城市路面安全通暢為基本原則,施政時遠近兼故全域考量,與民共商,共建澳門。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理事李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