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澄清,並無要求外資銀行高層限薪。 (新華社圖片)
外媒早前稱,包括高盛在內的外資銀行被要求不能給高層過高薪酬。 (資料圖片)
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今年在上海和北京召開會議,要求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細節,並提出不要給高管過高薪酬,以符合「共同富裕」精神,對此中國證監會昨日作出澄清,表示有關報道為不實消息,該會與證監局、行業協會未召開過上述會議,而近期發布的薪酬管理指引,並無設置薪酬限額。
證監會表示,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構建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業核心競爭力的基礎,也是保持行業穩健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全球監管部門對薪酬激勵相關制度近年來比較關注,目的是為了防範過度投機、過度激勵引發的金融風險。
防範過度投機 無設薪酬限額
證監會稱,為指導行業機構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近期監管部門會同行業協會,在充分聽取行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由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分別發布了薪酬管理指引,體現出尊重市場基本規律、立足行業實際情況、壓實機構主體責任、防範短期過度激勵的基本思路,並無設置薪酬限額,也不涉及薪酬總額和具體操作辦法。核心制度包括: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落實薪酬遞延支付安排,建立完善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獎金跟投機制,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支持證券基金行業探索實施多樣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比重。
已批准11家外資控股證券基金
證監會表示,近年來,按照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統一部署,證監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放寬、取消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外資股比限制,已批准11家外資控股證券基金公司,在華機構總體經營發展情況良好,證監會依法依規統一監管,充分尊重機構經營決策自主權。
彭博社早前引述消息報道,中證監今年召見多間外資金融機構,包括瑞信、高盛和瑞銀等,要求詳細滙報高層的薪酬待遇,並指高層薪酬不能過高,要遵從「共同富裕」方針,敦促減薪,並延長遞延獎金至三年或更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