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澳女子去年11月誤墮電話詐騙案損失約82.5萬元(澳門幣,下同),司警經調查發現,受害人賬戶所有款項在約 20天內先後轉入三個香港戶口,其中一筆 7.5萬港元款項存入一名香港女子戶口。該香港女子上星期六(11日)經青茂口岸入境本澳時被截獲,並被控「相當巨額詐騙」及「清洗黑錢」兩罪,移交檢察院偵辦。 【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被捕女子姓辜, 27歲,香港居民,報稱無業。司警表示,今(2022)年1月接獲一名本澳女子報案,她稱去(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一個陌生人士來電,對方自稱是澳門衛生部門職員,指事主在內地購買一些受管制藥物而無申報,懷疑其觸犯內地刑法,要求事主協助調查。事主當時即場否認有關事件,但對方表示懷疑事主被人盜用資料,主動協助事主轉線至內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其後一些聲稱「內地公安」或「檢察部門人員」與事主聯絡,指控事主觸犯內地經濟犯罪案件,要求其提供身份資料及銀行賬戶及進行資金審查,否則會來澳將事主拘捕。
事主對騙徒言聽計從
誤墮電騙陷阱的事主「信到十足」,按照騙徒指示進入一個銀行網站連結,之後輸入自己身份資料、銀行賬戶及交易密碼。騙徒又要求事主在調查期間不能操作該銀行賬戶,包括查數及取款等,並指示事主即時從手機上刪除網上銀行的應用程式。
幾周後,事主透過司警局宣傳詐騙資料,發現自身遭遇與當局所指詐騙手法相似,隨後即刻到銀行查賬,發現賬戶內所有錢已被轉走,馬上前往司警局報案。
事主報稱損失82萬5,000元,經過司警調查後發現,自去年12月上旬至中旬期間,事主銀行賬戶內的款項已被人轉至香港三個銀行賬戶內,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其中一筆75,000元的款項接收人為辜某。直至本(6)月11日,辜某經青茂口岸入境本澳時,成功將其截獲,並帶回司警局調查。
疑犯承認為報酬開戶收贓款
司警表示,在調查期間,辜姓女子承認去年9月在香港受到朋友介紹下,協助一名男子開設銀行賬戶用作接受款項,在每一筆款項內可以得到3%至4%報酬,她聲稱至今仍未收到有關報酬,但對於相關款項流轉及其他詳細內容則拒絕合作。司警認為,她有強烈跡象顯示該疑犯是與詐騙團夥實施詐騙及清洗黑錢犯罪,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及「清洗黑錢」罪,移交檢察院偵辦。
27歲港女疑來澳接受電騙贓款被捕,司警控告其「相當巨額詐騙」及「清洗黑錢」兩罪,並移交檢察院偵辦。 (林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