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6月1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御景苑回遷樓區(御景苑41號樓、42號樓)、振興區錦繡花園三期;上海市徐匯區湖南路街道淮海中路1352號-1372號,閔行區莘莊鎮報春路388弄新梅花苑小區、浦江鎮召樓路2056弄博雅苑小區,寶山區張廟街道泗塘一村四號地塊。
自2022年6月11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的措施: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果各莊村。
自2022年6月11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北京市豐台區其他區域、海淀區全域。
自2022年6月11日凌晨1時起,取消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天津市北辰區其他區域。(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