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賭廳任職賬房主任的鍾姓本澳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偷取賭廳合共港幣1,300萬元面值現金籌碼用於賭博,在輸清全部款項後向司警自首。
賬房主任輸光偷來的1,300萬元籌碼後,主動向司警自首。(陳駿騏攝)
涉案男子姓鍾(31歲),本澳居民,在新口岸一娛樂場賭廳工作約四年,任職賬房主任。司警發言人昨日公布案情時指出,鍾已有七至八年賭博習慣,之前已經賭輸大約700萬元。
本月14至16日期間,鍾在工作位置利用櫈椅遮擋同事視線,分四次偷取了130個面值十萬元的籌碼,放在事先準備的電腦袋中帶走。由於賬房下一更次員工接手時,沒有清楚點算珠盤上的籌碼,鍾的所為一時沒被揭發。
鍾盜竊得手後,於本月15至16日,在本澳多間賭場賭博,並打算在贏錢後將籌碼歸還賬房,企圖瞞天過海。詎料人算不如天算,鍾最終將全數輸清,覺得罪行遲早被揭發,於是向司警自首,鍾涉嫌觸犯相當巨額信任之濫用,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八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