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55歲大快活女工前年5月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外被兩名無業漢撲頭並搶去金鏈,其後不治。被告陳麗明及羅健強早前承認各一項誤殺罪和搶劫罪,昨(9日)於高等法院均判囚十年。
案發於2020年5月24日,事主練麗芬(終年55歲)前往荔枝角宇晴軒分店上班,途中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對開,被兩名無業漢從後襲擊,搶去頸上估值約15,000港元的金鏈,事主負傷返回店舖告假,回家後昏迷送院,最終不治。
首被告陳麗明及次被告羅健強,分別有27項及36項案底,皆為三合會成員。辯方求情指,首被告承認搶去金鏈,但不知道事主為何死亡,次被告則在案中沒有領導角色,冀法庭輕判。惟法官邱智立判刑時表示,兩被告一同行劫,屬有共識和協議犯罪,須負上相同罪責。邱官提到,兩人事前沒有搶劫對象,事主因為佩戴金鏈就被選中,是無緣無故遇害。邱官表示,事主當日為何頭部重傷,仍是本案疑團,不排除兩名被告用硬物重擊事主後腦,或者事主被搶劫時頭部墮地。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邱官以後者為判刑基礎,並採納15年為量刑起點。兩名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同被判囚十年。
涉案兩男早前承認誤殺罪,昨日於香港高等法院各被判監十年。 (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