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司司長張永春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副主任陳格
立法會今(9)日細則性通過《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審議,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表示,法案所指的電子平台為本澳司法機關專屬電子平台,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負責管理及維護。認為該法案以訴訟全流程電子化為基礎,訂立切合實際需求的電子訴訟模式。
距離法案生效不足3個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已為法案及相關硬件措施做好充足的準備,有信心在9月推行。而法院設有嚴格的監管制度,只有具權限人員才能查閱相關電子訴訟文書,同時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及司法保密等方面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副主任陳格補充表示,已安排下週一與法院旗下司法文員講解關於使用電子服務系統的後台管理、業務操作、權限設置等流程的講解會。終審法院院長辦亦與本澳律師公溝通,於下(7)月進行講解會。
在送交訴訟文書方面,考慮到使用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是以自願為前提,那麼其安全性及保密性將直接影響到相關人士的使用意願及電子訴訟服務的推廣應用。黃顯輝引述法案提案人指,現行已有關於規範網絡安全的法律,對有關違法行為有所規管。(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