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今日舉行平常全體會議。(文化局圖片)
文化遺產委員會今(7)日召開本年度第三次平常全體會議,由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文化局局長梁惠敏主持,文化局就善慶圍土地神壇的修復支援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東望洋斜巷18-20 號未完成樓宇及荔枝碗船廠片區X11-X15 的活化工程等事宜向委員進行介紹。
文化局就善慶圍土地神壇提供修復支援申請項目諮詢委員會意見,現時該土地神壇及其門樓、牆身位置分別出現不同程度的油漆剝落及破損等情況,考慮到該神壇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委員會一致認同為其提供支援。
文化局今年將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就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名錄、保護單位、傳承人,以及支援措施等作出規範指引,加強保護和管理工作。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私人實體、社群、群體或個人,在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推廣工作時均須遵循相關規定。委員表示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的設立,期望未來推出更多體驗活動,尤其面向年青人進行推廣,推動非遺傳承。
會議上,文化局亦向文化遺產委員會分別介紹東望洋斜巷18-20號未完成樓宇及有關荔枝碗船廠片區X11-X15 的活化工程事宜。
就東望洋斜巷18-20號未完成樓宇之特殊情況,特區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及國家文物局等持續保持溝通,並提交了相關說明資料。2021年第44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通過了有關「澳門歷史城區」之決議,根據決議及其技術分析,該未完成樓宇在維持現有高度情況下完成餘下之外牆及室內裝修工程,將不會從根本上對「澳門歷史城區」的價值造成影響,但建議該樓宇的上部樓層採用通透及減少體量的設計,以降低其對景觀的影響。業權人按決議要求修改樓宇設計,按照其提交之修改建議,有關外觀設計的修改,能體現通透及減少體量的效果,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議要求。就業權人提交有關的建築工程計劃,文化局與工務局日後將嚴格按照世界遺產委員會決議要求進行審批工作,以推進恢復建築工程。
有關荔枝碗船廠片區的活化工作,文化局將以X-11至X-15號為首階段活化試點,活化工程涉及面積約4600平方米,當中X11地段將保留修復現有船廠結構及鎅木機,用作展覽空間;X13、X14原為木結構,已有傾側及失穩等情況,存在倒塌風險,故是次方案將以鋼結構原樣重建,維持原有船廠坡屋頂、高度、大跨度桁架結構等特徵下,打造為文創市集/攤位、餐飲空間;X12及X15現場已為平地,將維持用作開敞空間,並鋪設木板平台用作戶外開放活動。
文化遺產委員會認同有關東望洋斜巷18-20號未完成樓宇的修改設計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議要求;就荔枝碗船廠片區X11-X15的活化工程,會上有委員關心附近的交通安排,亦有部分委員希望在荔枝碗船廠片區增添親水元素、造船業及更多本地歷史文化的介紹。
出席會議的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王世平、土地工務局局長代表梁耀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黃紀樂、文化局代表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胡祖杰、李熙爗、梁頌衍、葉達、蔡田田、江淳、林翊捷、胡玉沛及譚志廣。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處長蘇建明、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何卓鋒、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等列席會議。(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