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政府推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21-2030)》的諮詢文本,新一個十年的交通政策規劃,“跨海纜車”建議引來劣評之餘,似乎也模糊了焦點,大家鮮少討論長遠的交通規劃。
其實,這次規劃很明顯的是在綠色出行著墨不多,僅僅停留在步行、公交出行方面,對單車、電瓶車乃至各類非機動車輛,在今次諮詢文本中未有多少痕跡。這些世界各地城市在近年著力推動的重要環保交通工具,通常都是長遠交通規劃可以著手的地方,特別是澳門有新城A區等新區域,很多舊區做不到的,其實都可以在新區試行。
以歐洲城市過去十多年大推的單車出行為例,其實都需要先在交通基建入手才可以成立政策。像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就建有 767 公里的完善單車徑,十年前香港開始討論的單車友善政策逐漸受到重視,近年港府規劃的“超級單車徑”長度達到六十公里,不但可作短途出行,也是康樂休憩的重要設施。內地更早已在公路劃出並行的專用非機動車道,真正將單車等非機動車納入交通系統中。
澳門舊區斜路多,單車出行不容易;澳門人愛電單車,原因是在公交出行仍不夠友善的前提下,電單車既方便也相宜,但論環保卻不如公交。所以如何在持續改善巴士等公交系統的同時,開拓新城區域的區內單車和非機動車道,以及其停泊配套納入半島步行系統中也相當重要。而且,疫情三年,也突顯海濱單車道等是市民休憩的重要設施。希望推動綠色低碳出行,推動減少使用電單車,推動建設單車徑等,都可以成為澳門長遠交通規劃的重要一章。
公民力量會長 林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