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接獲一宗普通傷人的案件,一名本澳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分居,但偶爾會輔導其兒做功課,日前因兒子隱瞞學業上問題,該本地男竟用衣架對兒子進行體罰;最終因其母親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瘀傷,經學校報警揭發事件。
案中被害人七歲,男性,本澳居民,為一名小學生。嫌犯姓江,36歲,本澳居民,任職外賣員。司警將其控以現普通傷人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是在5月25日接獲山頂醫院通知,指中區一間小學的老師陪同一名七歲男童及其母親前來驗傷,院方發現男童雙手、腰側、背部及臀部等多處有瘀傷,初步懷疑由家庭暴力所致,於是報警求助。男童母親表示,已與兒子父親離婚多年,男童一直跟隨母親生活居住,其母親亦會聘請家庭教師為男童補習功課;而在補習老師缺席的日子,男童父親(即嫌犯江某)則會負責輔導兒子學業。案發當日,江某因為兒子一些學業情況而用衣架對其進行施以體罰,最終於同日晚上被男童的母親揭發。
司警又透露,江某並非首次因學業問題而以體罰方式懲戒兒子,除用衣架敲打外,江某還曾要求男童以雙手頂水盆。男童的母親指,此前曾兩次發現江某體罰兒子,但經兩人溝通後她均未有報警,是次最終忍無可忍下向警方尋求協助。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