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日下午發布消息,廣東省珠海市政協原主席錢芳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念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錢芳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錢芳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揭發錢芳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錄用、調動、提拔多名親屬;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錢芳莉今年62歲,安徽安慶人。公開資料顯示:錢芳莉曾在華南師範大學黨委工作17年,至2004年2月離開時,她的職務為華南師範大學黨委組織部部長。此後她出任珠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08年7月起,錢芳莉出任珠海市委副書記,又於2011年12月轉任市委委員、市政協黨組書記,並於2012年1月起擔任珠海市政協主席,今年6月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