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倫偉關注樓宇買賣爭議。(張庚睿攝)
李偉農認為本澳已有相應法律保障買賣雙方。(張庚睿攝)
議員林倫偉口頭質詢涉及買賣樓宇的消費爭議問題。他提到,2022年1至2月期間接獲51宗主要涉及逾期交樓、費用爭議的個案。投訴的個案短時間急增,質詢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加強對一手住宅物業的買賣的監管, 立法規管有關銷售行為?又提到現時澳門的樓宇銷售資料零散,當局會否設立電子資料庫,收集銷售資料供大眾查閱?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認為,本澳已有相應法律保障買賣雙方。
李偉農指,在買賣樓宇方面,按消委會過去五年收到的有關投訴,主要涉及樓花買賣出現的質量、遲收樓或未能收樓的問題。現時本澳專門規範在建樓宇買賣的有《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規範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有《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而規範廣告活動的則有《廣告活動》等。另外,倘屬於其他物業交易行為,須遵守《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如有人作出「詐騙」等犯罪行為,《刑法典》已有規範相關刑事責任。因此,有關未落成和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交易行為,本澳已有相應法律保障買賣雙方。
他又指,消費者委員會透過多管道提醒消費者在交易前應了解所有交易細節,並確保賣方的承諾記載於書面合同內。若消費者遇有消費糾紛,可尋求消費者委員會協助。另外,土地工務局設有「在建樓宇(樓花)資訊網」,市民可以查閱在建樓宇預先許可資料,以及有關土地的法定情況、樓宇用途、共有面積、在建進度等資訊。
多名議員直言現時即使有「樓花法」亦未能充份保障小業主。議員李靜儀稱,本澳現時針對買賣樓宇的法律過於簡單,「樓花法」在2013年實行至今亦已有九年時間,絕對有修改檢討空間。她認為,若澳門有預售制度,則需要有相應的完善制度,包括避免「爛尾」、「卷款」等行為。議員林宇滔表示,有關樓花買賣的主要部門理應是工務部門,惟工務局一直未有回應。議員羅彩燕提到,收到不少澳門居民有關大灣區買樓爭議,建議擴大保障服務延伸至橫琴。
李偉農表示,有關工務範疇的意見會與羅立文司長反映,相信他亦有從業界收集意見。當局一直重視境外購置物業的問題,並持續宣傳有關工作。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回應稱,有關公布樓宇包括實用面積的資訊,消委會過去10多年也有做相關工作,但可能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會因應各議員要求日後加強相關工作。過去消費金額頻及十萬才可以要求仲裁或調解,現時消費者的仲裁中心已沒有金額限制,市民若遇上消費爭議可考慮轉介至相關部門。他又指,就境外購買樓宇,去年消委會與經科局因應澳門居民在內地購買樓宇,與大灣區九市的相關部門溝通,並建立澳門居民在內地購買樓宇的聯防機制,目前已接到不少投訴,並已順利把個案轉介至相關城市。此外,消委會網站亦有提供內地大灣區一手樓的資料,供任何市民查閱。
經科局局長戴建業指,經科局針對廣告去年進行1,872次巡查,開立65宗處罰程序,並向1,000幅廣告作岀500多次的意見回覆。作為《廣告活動》的監察部門之一,一直依法進行相關執法及宣傳工作,持續對線上及線下的樓宇廣告進行監察,範圍涵蓋報章、展覽展銷活動、互聯網、手機應用程式及地產商舖等。 (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