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害人未成年可直接介入保護

婦聯邀社局講解家暴法條文
17/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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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邀社局講解家暴法條文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經已正式生效,婦聯總會日前邀請社會工作局代表到場舉辦《家暴法》專題講座,向本澳居民及該會理監事講解《家暴法》文本,加強本澳各界人士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內容。

婦聯總會邀請社工局代表出席專題講座,向與會者講解《家暴法》文本內容。 (婦聯圖片)

講座於晚上6時30分在婦聯大廈二樓禮堂舉行,由婦聯總會副理事長鄺玉球主持,社工局法律及翻譯處處長王翠華、家庭服務處家庭個案服務組職主管黃柏基擔任主講嘉賓,逾100名居民出席聆聽。

講座上,社工局代表向在場人士逐一講解《家暴法》的相關條文和保護受虐者的法律措施。其中,社工局當遇上家暴個案如欲介入時,須遵從「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涉及兒童時,以其最大利益為依歸」的原則介入,即受害人、同住的家庭成員同意,社工局才可提供保護和援助。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受害人是未成年人,而上述人士不同意介入時,社工局評估該未成年人正處於一個危急狀況或有再度侵害危險的可能,該局仍可直接介入,為兒童提供即時的保護措施。

加強防治勵苑支援受虐者

婦聯希望法律生效後,進一步提高居民防治家暴的意識,彰顯社會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目的。該會將持續推廣防治家暴資訊,建立更完善的防治服務網絡。婦聯屬下勵苑院舍內的前線人員會加強與各社服單位的溝通合作,以及與協作部門聯繫,為受虐者提供無縫支援網絡。另外,今年底會開辦24小時「短期住宿服務計劃」,為遭遇家庭暴力的婦女 /家庭,提供低收費的短期住宿服務;亦會開展家事調解及心理支援服務,以預防家暴及處理家暴個案。

婦聯總會會長賀定一及副會長容永恩、劉金玲、陳虹、黃敏兒等出席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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