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研引入「扣分制」可行性

往來新城A區或設跨海纜車
24/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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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起就《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進行公開諮詢,為未來十年澳門交通規劃徵集意見。(新華社圖片)

林衍新表示將規劃研究科學館與新城A區建跨海纜車,但不會作為主要交通工具,而是以旅遊景點方向。(鍾佩欣攝)

政府代表昨(23)日向立法會介紹《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並表示於今日起公開諮詢,為期60日。交通局表示,將修訂完善《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提升交通安全查處執行力,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並計劃修訂《道路交通規章》及《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等配套法規,並因應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其他相應的補充法規。【本報記者鍾佩欣、楊瑞盈報道】

特區政府在2019年曾公布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總結報告,探討本澳是否適宜引入交通違例記分制(俗稱「扣分制」)的可行性,當中有逾七成意見贊成引入「扣分制」。交通局當時表示,將按公眾普遍贊成的立法方向,並就扣分制的施行細則作深入的立法研究。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古慶祥受訪表示,在網絡上經常看到市民討論本澳的交通問題,如司機與行人的衝突等,經常可看到不同的人針對公共道路使用權發生衝突,這些交通問題其實不可忽視。本澳目前的交通狀況較緊張,尤其在上下班、放學等人流高峰期,都可以看到本澳交通問題相對嚴重。

古慶祥認為,目前本澳《道路交通法》的執法力度不一定比「扣分制」差,如醉駕等,一經發現可能會即時撤銷駕駛執照,但當引入「扣分制」可能會令駕駛者認為,只是扣分,未至於被撤銷駕駛執照。「扣分制」未必是治本的方法,最重要的仍是市民本身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識,應重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亦應改善道路安全,減少人車衝突等,會比「扣分制」更有效。

交局:纜車非主要交通工具

另外,按照《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未來主要通道規劃示意圖,在新城A區與B區的通道重疊一條科學館與A區的跨海纜車線。議員梁鴻細關注科學館與新城A區研建跨海纜車的使用安全性。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跨海纜車不會作為主要交通工具,而是以旅遊景點方向,方便市民由新城A區出行至皇朝區,具體方案未有結論。

步行系統方面,規劃提出增加步行系統,至2030年本澳步行網絡密度超過13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計劃開展規劃及建設的步行通道及行人天橋約十公里,提升居民步行便捷性。包括建造松山、東北大馬路步行通道,東北大馬路行人通道計劃連接螺絲山公園至黑沙環公園;可直接惠及人口約9.9萬人;後續亦將研究延伸至勞動節大馬路,及連接輕軌東線車站。同時,會開展沙梨頭北街行人天橋及路氹金光大道步行系統的研究;亦會在新城A區、B區及路氹填海區等區域規劃建設,形成完整步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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